(通讯员 饶钦节)近日,从省教育厅印发的《对于全省2014—2016年度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报》(赣教语字【2017】1号)文件中获悉,我校荣获了2014—2016年度“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; 饶钦节、李梁两位老师被评为了“全省语言文字先进工作者”;艾琳梅、齐婷艳两位老师被评为了“全省优秀普通话水平测试员”。
据悉,这次众多荣誉的收获,是继学校荣获2011—2013年度“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”和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荣获“全省优秀普通话培训测试站”称号后,我校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获得的又一大殊荣。
长期以来,学校在省语委、省教育厅的指导下,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,并结合校园文化建设,建立健全了有关工作制度,强化管理,服务教学;同时,大力开展了语言文字应用和普通话的推广、宣传、培训、测试等工作,取得了显着的成效。